
新春佳节,小迪在此祝各位工作顺顺利利,事业步步高升!假期结束了,咱们也该收收心回到工作的轨道上来,好好完成国家认监委给我们布置的“作业”。
国家认监委2018年2月12日发布认办实函〔2018〕16号--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开展2018年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检验检测机构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开展2018年度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检验检测机构所属国家产品质检中心还需上报2017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情请点击“链接” 了解。
一、检验检测机构上报2017年年度报告
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要求,按时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报告。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18年4月底前,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的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点选“上报年度报告”栏目,提交本机构2017年年度报告。
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上报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取得认监委授权的各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当于2018年4月底前,以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的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点选“上报社会责任报告”栏目,提交本中心2017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一个法人单位承建有多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每个国家产品质检中心需单独填写一份社会责任报告。
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2018年度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资质认定部门的监督检查。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国家认监委《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的要求,于2018年4月底前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点选“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栏目进行资质认定自查,查找自身运行管理的问题和不足,并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