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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评审依据
1、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
2、CNAS-CL05-A001:2018《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移动式实验室的应用说明》;
3、CNAS-CL05-A002:2018《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评价的应用说明》。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申请类别
1、BSL-1 实验室;
2、BSL-2 实验室;
3、BSL-3 实验室;
4、BSL-4 实验室;
5、ABSL-1 实验室;
6、ABSL-2 实验室;
7、ABSL-3 实验室;
8、ABSL-4 实验室。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一)根据对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防护水平最低,四级防护水平最高。依据国家相关规定:
a) 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一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
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b) 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
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c) 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三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
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d) 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四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
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二)以 BSL-1、 BSL-2、 BSL-3、 BSL-4( bio-safety level, BSL)表示仅从事体外操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三)以 ABSL-1、 ABSL-2、 ABSL-3、 ABSL-4( animal bio-safety level, ABSL)表示包括从事动物活体操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
实验室选择申请的认可类别,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配备设施和设备、 确认技术方法、改善工作环境、 建立体系内成员、 编制体系文件、 运行管理体系、 开展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 参加能力验证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网站分别下载申请材料→填写申请材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提出认可申请→受理→文件资料符合性审查→专家现场评审→整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组织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批准→发证。
(三)注意事项
1、获准认可的二级、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认可批准后的第12个月前、 第30个月前、 第48个月前接受定期监督评审。 
2、四级实验室监督评审应每12个月一次。
3、 三级、四级实验室监督评审应在实验室终末消毒后进行。
4、认可证书有效期为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