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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认监委发布重要通知,事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

时间:2018-05-14 08:48:16    作者:admin    查看次数:812

近日,国家认监委在官网发布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通知明确,20186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认证认可行业标准,201911日全面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使用下列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作为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继续遵循“通用要求+特殊要求”的模式。

(一)通用评审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适用所有检验检测领域。

(二)特定领域评审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 218-2017),适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等。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司法鉴定机构要求》(RB/T 219-2017),适用司法鉴定机构。

二、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RB/T213-2017)作为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依据

三、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复检机构要求》(RB/T 216-2017)作为食品复检机构名录公布的条件要求

四、过渡期安排

前述五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于20186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201911日全面实施。

五、文件替代要求

20165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国认实〔201633号),2015729日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要求》,于201911日过渡期结束后失效,由前述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