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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临床试验机构中的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组成

时间:2024-03-15 17:07:01    作者:admin    查看次数:107

1、  主任:负责伦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  委员:由不同领域的专家和教授组成,至少5人组成,可以包括公司领导及有关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3、  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挂靠在单位的研究所

4、  任期:伦理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由研究所负责聘任、岗前培训、解聘并及时调整成员。

5、  职责:负责受理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的申请,检查各有关部门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和监督本单位开展的有关实验动物的研究、繁育、饲养、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动物实验的设计、实施过程是否符合动物福利和伦理原则。

伦理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应依据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的基本原则,兼顾动物福利和动物实验者利益,在综合评估动物所受的上海和使用动物的必要性基础上进行科学评审,并出具伦理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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