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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新规范要求接受环保监测作监测报告

时间:2015-06-26 08:48:29    作者:admin    查看次数:1198
  近日,工信部发布修订后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修订中明确要求钢铁企业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并在工艺装备、环保等方面规定了相应指标,规范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工信部提出,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在各工序全面配备节能减排设施,鼓励现有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和优化升级。

  工信部在环保方面特别要求钢铁企业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实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等,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企业要接受环保监测,定期形成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