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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出新规质量问题商场先赔付

时间:2015-06-26 09:08:21    作者:admin    查看次数:1133
  为提高产品质量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质检总局启动了企业质量首负责任试点,其中对于消费者在试点商场购物,享受15天内无理由退换货,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时,试点商场实行先行赔付。
  这个给力的行动就是近期将实行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该计划明确要求“推动落实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推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是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载体,是提高企业管理质量的具体抓手,是质检总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广州市率先推开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度试点,以质量保持经济增长、拉动消费内需、促进民生改善、提升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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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提出的计划要求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是从消费者立场出发、简便质量维权的制度创新。实施这项制度后,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时,可以直接找到销售者先行履行“三包”和赔偿责任,用制度创新便利消费者维权,从而让消费者能够踏实放心地购物、心情愉悦地购物。
     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度建设,就此专门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先后两次发文征求各地意见,鼓励各地先行先试,为全面推开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商场质量首负责任制试点,提出了“逐步构建质量责任追溯链条,倒逼商场加强质量管理,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严格审查把关,实现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质量保障机制”的工作思路,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探索具有示范意义的质量工作创新。
  而产品生产商和作为销售终端的商场,主动公示服务标准,承诺实施质量首负责任,这虽然为企业的质量增加了负担,但是这也是未来企业发展的方向,必须注意产品质量才能羸得客户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