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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家检测机构将进行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

时间:2015-09-23 10:46:04    作者:admin    查看次数:1139

   2015年第一季度国家认监委发布国认实〔2015〕2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5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5年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组织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全面开展自查,并对部分资质认定获证机构进行专家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就其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诚信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和履行统计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也就是说包含两块内容进行,一为全面自查,二为现场监督检测。

  组织全面自查

  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行业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方案,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并组织实施。相关监督检查方案应要求本行业内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100%进行自查,并报送真实、诚信的自查结果(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见附件)。在组织全面自查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现场抽查、能力验证或其他监督检查方式,提升监督检查效果。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应配合有关资质认定部门,协同组织既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又取得认可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自查。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纤维检验局检验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组织所属检验检测机构认真进行自查,并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自查情况。

  现场监督检查

  在组织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将在部分省(区、市)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中抽取约150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重点抽取从事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水质、建筑装修材料、日用消费品等领域的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现场监督检查从5月开始,10月结束,被检查机构由国家认监委根据监管计划抽取;国家认监委派出的现场检查组的全部费用由国家认监委承担。

  按时上报检查方案、监督检查和自查结果

  各国家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应于6月15日前将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上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应于10月30日前将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总结报告上报国家认监委。

  总局直属技术机构应于8月31日前将相关自查报告直接上报国家认监委。

  结果处理和总结通报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需依法依规对其资格进行处理的,国家认监委将根据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或者现场检查组的反馈,及时进行查处或责成其发证部门处理。

  国家认监委拟于12月底前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总结,并通报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对诚实守信、运作良好的检验检测机构予以表扬;对存在管理缺陷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将责成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对其进行约谈、跟踪整改和后续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和问题,各相关单位可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