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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实施分包而不触碰黄线?

时间:2016-11-17 08:37:06    作者:admin    查看次数:1262
2016年5月31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的发布实施,在很多方面都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对于分包,要求更加严格,一不小心很可能就触碰黄线面临被停牌整改的危险。下面小编带您一起看一下,新准则下的分包都应该注意哪些关键点吧!
一、分包的两种形式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分包分为“有能力的分包”和“没有能力的分包”,俗称“能力内分包”和“能力外分包”。
1.“有能力的分包”指一个检验检测机构拟分包的项目是其已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但因工作量急增、关键人员暂缺、设备设施故障、环境状况变化等原因,暂时不满足检验检测条件而进行的分包。
2.“没有能力的分包”指一个检验检测机构拟分包的项目是其未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实施分包应分包给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
二、分包的前置条件
1、已建立分包管理程序,对分包要求进行文件化规定;
2、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事先通知客户并经客户书面同意;
3、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即分包项目应在承包机构的能力范围内,且应在有效期);
4、应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并在此名录中选择合适的分包方;
三、分包报告的处理
1、有能力的分包:报告或证书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
2、没有能力的分包:A:分包部分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不将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分包结果纳入自身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B:若经客户许可,将分包给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在其报告或证书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
四、分包注意事项
1、除非是客户或法律法规指定的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结果负责;
2、鉴于第1条所指的分包责任,建议检测机构对分包方的评价应包括对分包方管理体系的评价、承担分包项目技术人员的能力确认等;
3.应定期对分包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对于风险高的项目建议每批次样品都做;
4.保留分包的所有书面记录。
五、广东省特殊要求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国家对于分包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将分包的形式限定为“能力内的分包”,即没有能力不可分包。在此提醒广东省内的检验检测机构一定要按规定执行,不可触碰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