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4月7日公布,并于2016年10月1 日起施行。为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市场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今年6月《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的要求,国家将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
现上海市质监局会同市气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机构开展联合评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跨出了“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的实质性一步。另外,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明确提出“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资质许可部门建立联合现场评审制度,组建联合评审专家组,对检验检测机构同时申请多项资质许可或者申请相关资质许可的复审,实施联合现场评审。”目前,上海市联合评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对包括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公安刑事技术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农产品检测机构、建工领域检测机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探索联合评审和联合监管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