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小迪给出一个典型的“弄虚作假”处罚案例。之所以典型,是因为此类事件在当今中国绝对不是个案,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迪还是希望此类案例能够引起广大已经取得CMA资质认定/CNAS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警醒,用事实说话。
2019年4月4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出一则处罚通知(赣市监局认监发〔2019〕2号),内容概要如下:经调查确认,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①某两份检测报告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②某两份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上采样人邓某某在2018年4月8日的同一时间段、使用同一台风速风向仪、在相距大约110千米的两地同时进行监测;③某两份检测报告伪造签名的违法事实。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依法撤销该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1412340920),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CMA资质认定。且,段新强等11名相关责任人员已实名(包含身份证号)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禁止其在生态环境监测行业从业。针对上述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人员,该局将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原文链接:
http://amr.jiangxi.gov.cn/art/2019/4/4/art_13830_680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