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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2019 年度建工建材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1-06 11:06:34    作者:admin    查看次数:1886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神木市、府谷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度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陕市监认(2019)2 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全省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从 8 月份开始,抽调30名专家对11个地市55家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专项监督检查,并在各检验检测机构随机抽取有效期内检测报告进行了报告质量审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 716 项。根据研判和评审结果,其中检查结论:合格 13 家;存在一般问题需自行改正23 家;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需责令停业整改12家;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拟对其资质做出处理7家(其中涉嫌出具虚假报告6家,自愿注销1家)。
二、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资质合法性及第三方公正性问题
部分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与当地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未彻底分离,法律地位不明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其检验检测领域相关联的其它业务范围,未按照标准要求对检验检测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影响了第三方公正性地位;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超出其资质能力附表范围。
(二)管理体系运行并持续改进问题。未按 RB/T214-2017标准要求进行体系文件的有效转版;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持续内审或管理评审;近两年内审、管审记录结果雷同;未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活动;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人员监督。
(三)环境设施问题。检验检测场所环境条件存在相互干扰或多台存在相互干扰的仪器设备放置在同一检验区域;场所环境不满足检测项目标准的恒温恒湿要求。
(四)仪器设备问题。缺少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仪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仪器设备的精度不能满足检测标准的要求;检测仪器设备未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结果未进行有效确认。
(五)检验检测人员问题。未与检测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检测人员未签署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合同或声明;未按照 RB/T214- 2017 标准要求进行人员的技术培训,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持续满足资质或实际业务工作需求。
(六)试验报告和原始记录问题。未按照 RB/T214- 2017 要求进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存档;试验过程信息不全,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或结果失实,试验结果无法溯源;未经检验检测或篡改试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或结果;原始记录数据雷同;试验日期与委托日期存在逻辑错误;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七)相关资质变更及信息报送问题。未按照国家市场总局信息上报要求,及时报送每季度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信息;机构停业未及时办理暂停或注销手续;未按照资质认定要求及时办理标准变更,仍用作废标准对外出具报告;未按照资质认定要求及时办理标准变更或扩项,使用新标准出具报告。
三、处理结果
(一)对存在一般问题,监督检查组现场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自行整改检验检测机构,由检验检测机构在 1 个月内进行自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辖区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对存在数据失实或超范围能力出具报告或体系运行失效的紫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等 12 家机构(名单见附件 3),由辖区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其责令停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整改完成后,由各市局负责验收并报省局同意后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三)对涉嫌出具虚假数据或处于停业状态、无法保证体系正常运行以及不具备资质认定条件的平利县荣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检验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4),省局将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突出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出报告,谁负责;谁签报告,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内外部的联合惩戒机制,定期相互通报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检验检测行业禁入措施。
(二)
严格落实检验检测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检查结果,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抄送撤销、注销、暂停机构名单和相关问题,建立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管理机制,同时做好对被检查的检验检测机构后处理工作和整改复核工作,并按照省局建工建材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分级督办和案件办理的时间要求,分别报送相应的处理结果和验收结果。
(三)
全力抓好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整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对建工建材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做好本辖区检测机构的法律、法规、技术等培训工作,提升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整改能力,并适时召开集体约谈会,督促各检验检测机构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各建工建材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要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为重点,从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纠正预防措施,确定整改节点,明确相关责任人,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检查结论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2.自行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3.责令停业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4.拟撤销、注销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12 月 2 日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314/42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