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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19年度全市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第二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5-06 16:59:09    作者:admin    查看次数:1636
近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19年度全市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第二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此次监督检查,16家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问题数量65个,检查出的63个问题在检查结束后即进行了整改并经检查组验证通过,2个机构的检验项目转包问题仍在整改中。

          关于2019年度全市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第二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江北新区环保与水务局,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省、市两级《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及《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宁环办〔201961号)要求,201910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联合开展了全市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第二批年度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出台的监督检查内容与要求,对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十二大类、39项。16家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问题数量65个,检查出的63个问题在检查结束后即进行了整改并经检查组验证通过,2个机构的检验项目转包问题仍在整改中。

二、具体问题

1、样品管理问题。

涉及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主要问题是样品没有标识,样品缺乏唯一性标识,样品没有交接及前处理记录,样品编号与登记编号不一致等。

2、原始记录问题。

涉及江苏核众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一是缺少点位示意图、测量工况、监控信息、粗判信息、预判信息等检测信息;二是缺少检测条件、检测设备、标准溶液、标准曲线等信息;三是缺少校核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四是缺少部分检验数据;五是缺少样品处理、样品分析、采样时段、样品前后称量恒重、样品保存等信息;六是缺少检测设备中的检测数据打印记录,热敏纸记录未复印或扫描存档。

3、检验方法问题
涉及南京市建邺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等8家机构。主要问题是不按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检测,减少检测方法与步奏,不按检验方法采集样品,检测仪器不按标准方法操作,适用检验依据错误,不按标准要求进行测量和记录,不按标准方法进行同步测定等。

4、检验报告问题。

涉及江苏智燃检测有限公司等13家机构。一是检验报告申请更改内容少于实际更改内容;二是检验依据信息错误,检测参数名称写错;三是检验日期、委托日期与原始记录的日期不一致,检验参数与能力表表述不一致,检验报告附录所列检测依据与报告所列依据不一致,人员信息、数据和检测结果与原始记录不一致,标注的地址与资质认定证书中地址不一致;四是检测结果表述不规范,报告页码标注错误和不规范,检测依据只标注标准编号未标注标准名称;五是缺少报告签发日期;六是检验报告以电子方式保存但无电子报告管理规定,存档的检验报告只有原始记录没有报告副本。

5、合同管理问题。
涉及南京市江宁区环境监测站等7家机构。主要问题是委托检验未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不进行评审,委托协议无委托人、经办人签字,委托协议信息不充分,缺少委托样品保存、时间和检测方法的描述等。

6、设备管理问题。

涉及南京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主要问题是设备领用、使用登记表记录不完整,检测设备超期未检定,检测设备无状态标识,标准物质无证书,办公场所与检测仪器、检测场所未作有效隔离等。

7、变更管理问题。

涉及南京弘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主要问题是当检验方法标准废止或更新、当最高管理者发生变化时,不依法及时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等。

8、分包管理问题。
涉及江苏安通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主要问题是有分包项目但未建立分包管理程序,未建立分包名录和分包方档案,不签订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不进行评审,分包协议未标注签订日期和有效期,分包方不在合格分包方名目内,缺少委托方同意分包的记录,分包项目未在检验报告中予以区分,检验报告、分包报告和分包协议相关日期信息不一致等,更为严重的是将全部检验项目实施转包。

9、体系运行问题。

涉及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主要问题是体系文件未对授权签字人明确授权范围,检验报告编号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对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保存期的规定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部分在用记录表式未纳入受控范围,质量手册中机构框图与实际不符,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自查工作,未向社会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等。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机构不规范管理和不规范检测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在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和检验方法三个方面,不符合机构数均超过半数以上,严重影响检测数据的质量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主要原因在于机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淡薄,没有学懂弄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GB/T214-2017),为了市场和效益,放松对法律、规范和标准的严格执行,放松管理体系运行和内部质量监督,甚至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两张皮

三、整改要求

1、严格依法检验。

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加强自身和全员的法律、政策、标准和规范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有效运行管理体系,加强内部质量监督与控制,持续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能力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要求与规定,严格按照检验方法和程序进行检验,确保检验数据科学、公正、准确。

2、停止违规行为。

江苏安通检测有限公司南京弘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转包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立即停止检验项目的转包,整改见证材料于2020229日前提交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检测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整改验证。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只有符合以下二个条件之一方可分包,一是有检验能力时,只有当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关键人员、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和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才可依法进行分包;二是无检验能力时,只有当检验检测机构不具备某些特定检验检测能力(通常涉及价格昂贵、使用率低或者使用要求高的仪器设备),而又为了完成某项完整的委托业务,才可依法进行分包。

各有关机构要根据上述要求建立完善分包管理程序和规定,若有机构仍违反上述要求进行违法分包或转包,将依法予以处理。

3、持续改进提升。

16家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多虽已整改并经检查组验正通过,但仍要对前期整改的持续有效性加以关注,还要以本次监督检查为契机,启动纠正措施程序,查找、分析、纠正显现和隐含的问题,更加全面、深入地实施质量改进。同时,要认真做好内部质量监督、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各项质量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质量管理和检验质量水平。

附件:2019年度全市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第二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表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27



2019年度全市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第二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表


序号机构名称主要问题问题处理
1江苏核众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1、环境噪声检测记录缺少原始检测数据的打印记录,《表面沾污测量原始记录表》信息填写不完整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设备领用、使用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整
3、检验报告更改申请单中申请更改的内容少于实际更改内容
4、委托检验缺少委托协议书,委托合同信息不充分
2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1、检验报告中PM2.5的检测依据标注有误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噪声监测记录缺少点位示意图
3、未对样品进行唯一编码标识,缺少样品交接及前处理记录
4、委托检验无委托书,委托合同未进行合同评审
3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检验报告中检测项目六氯-1、3-丁二烯与能力表表述不一致,日期与原始记录日期不一致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样品编号与登记编号不一致
3、体系文件未对授权签字人明确授权范围
4南京泓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 环境噪声监测记录缺少测量工况,悬浮物分析记录缺少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反复烘干的监控信息,化学需氧量分析记录缺少样品中氯离子预判信息
2、标准废止、更新和最高管理者变动未及时办理变更
5南京市江宁区环境监测站1、 委托检验缺少委托书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 检验报告未注明签发日期
3、检验报告编号管理不规范
4、标准废止未及时办理变更
6南京市建邺区环境保护监测站1、监测记录缺少工况信息;悬浮物分析记录缺少反复烘干的监控信息;化学需氧量分析记录缺少样品中氯离子预判信息;噪声测试记录缺少核对人、审核人签字和测量工况;噪声仪电子记录数据未打印归档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检验报告中低于方法检出限的监测结果表述不规范
3、噪声监测未按标准要求进行背景噪声测量
7江苏智然检测有限公司1、检验报告检测依据标注有误,委托日期、检测日期与原始记录日期不一致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检验报告当次未带甲醛标准物对校准曲线核对,直接使用了2个月前的曲线进行定量
3、申请标准变更不及时
8南京宁韵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现场检测记录中测量条件信息不完整,缺少校核签字,缺少噪声原始数据,缺少使用仪器信息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检验报告以扫描件存档,但无电子报告管理规定
3、检测合同缺少时间信息,未注明检测方法
4、办公场所与仪器设备、检测场所未有效隔离
9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检验报告的原始记录缺少样品处理过程中含水率、取样量和检验设备信息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检验报告附录所列检测依据与报告所列不一致
3、授权签字人、最高管理者变动未及时办理变更
4、体系文件未明确授权签字人授权范围
10江苏建科鉴定咨询有限公司1、噪声检测记录缺少采样时段、仪器校准信息,气象条件未分昼夜,未附现场监测原始数据机打条;室内气体采样缺少时段和房间面积信息;气体分析缺少标准溶液、标准曲线、样品分析条件等信息;氨氮记录缺少前处理和质控信息;悬浮物记录缺少样品前后称量恒重信息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室内环境空气苯、TVOC检测未按标准要求采集室外空气空白样品
3、委托协议书无委托人、经办人签字
4、未实施分包评审,未在报告中对分包项目进行区分,缺
少委托单位同意分包的记录,分包协议未标注签订日期和有效期
11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1、体系文件对报告保存期限的规定不符合标准要求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原始记录缺少校核人签字、样品保存信息、噪声原始检
测数据机打条
3、 检验报告检测依据填写错误;检验报告页码标注有误和
不规范
4、PH值检测时仪器校正未按标准方法操作
5、委托协议书信息不充分,有的信息与检验报告不一致;样品委托监测协议书缺少样品保存描述
12南京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存档的检验报告仅有原始记录无报告副本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有组织废气中砷、镍的检测依据适用不正确,未按标准要求测定底泥水份
3、低本底αβ测量仪超期未检定
4、分包项目无委托单位同意的记录,分包报告签发日期、纳入自身报告的签发日期、分包协议日期不一致
13南京远昌检测有限公司1、未开展2019年度自查工作,未向社会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体系文件未规定报告保存期限,个别记录表式未纳入受控,质量手册中机构框架图与实际不一致
3、原始记录未记录仪器工作环境信息,缺少检测人、复核人签字,热敏纸记录未复印或扫描保存
4、检验报告中检测依据只标注了标准编号未标注标准名称
5、最高管理者变动未及时办理变更
14南京蓝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1、 氯化氢采样记录缺少校核人签字;噪声检测记录中厂界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噪声检测依据填写有误,缺少时段和点位图;氨氮检测记录缺少样品前处理信息;化学需氧量记录缺少标准溶液浓度单位和样品余氯粗判信息;总磷和氨氮记录未使用中间点的校准标样检查校准曲线
2、石油类和动植物油记录中取样体积未按标准要求测量和记录
3、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中人员信息、数据结果不一致,不对应
4、未建立分包管理程序,分包项目缺少委托人同意的记录
5、标准废止、更新未及时办理变更
15江苏安通检测有限公1、噪声监测记录缺少测量工况信息,热敏纸记录未复印或扫描保存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检验报告标注地址与资质认定证书地址不一致;烟尘检测误写为颗粒物检测第4项问题中的转包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立即停止转包行为
3、二氧化硫检测未进行检测方法适用性判定,未同步测定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测定值取得
4、项目分包方不在合格分包方名录(查整改资料看是哪种情况);有的项目实施了转包
5、标准废止未及时办理变更
6、脂肪测定仪无状态标识,检测所用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标准气体无证书
7、水样缺少标识
16南京弘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总磷和氨氮检测记录缺少样品前处理和有关过程信息;悬浮物记录缺少样品前后称量恒重信息等过程信息监督检查整改验证通过
2、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依据适用错误;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未按标准要求获得浓度分钟数据,未同步测定一氧化碳第4项问题中的转包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立即停止转包行为
3、委托检验报告缺少委托协议书
4、未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和分包方档案,未对分包方进行评审,个别未签订分包协议(没有与分包方的委托记录);分包项目缺少委托人同意的记录;有的项目实施了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