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0年农业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附件:江苏省2020年农业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16日
江苏省2020年农业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发现的主要问题 |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条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8号令条款 |
1 | 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2 | 南京市江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3 |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4 | 江苏德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5 | 常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6 | 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7 | 镇江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8 | 徐州市农水畜禽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9 | 连云港市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10 | 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11 | 宜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无 | 自行整改后通过 |
12 | 泰兴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综合站 | 1、部分仪器设备未检定。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责令改正。 |
13 | 扬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1、样品检测原始记录信息不全。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责令改正。 |
14 | 宿迁市宿豫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1、样品检测原始记录信息不全。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责令改正。 |
15 | 扬州市江都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 1、过期标准未变更; 2、部分仪器缺少使用记录; 3、部分仪器设备未检定; 4、样品检测原始记录信息不全。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责令改正。 |
16 | 南通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1、原始记录缺少手写样品称样记录; 2、检验报告JK(2019)-NA-0001的CMA标识使用错误。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违反农业农村部8号条令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责令改正。 |
17 | 昆山市食品质量检测中心 | 1、部分缺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记录、标准溶液配置记录。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违反农业农村部8号条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责令改正。 |
18 | 苏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苏州市食品安全快检中心) | 1、部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管理不规范。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违反农业农村部8号条令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责令改正。 |
19 | 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 1、部分质量记录编号缺少唯一性。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违反农业农村部8号条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责令改正。 |
20 | 常州常检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1、部分仪器设备缺少检定校准、维修维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违反农业农村部8号条令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责令改正。 |
21 | 江苏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1、人员档案缺少技术档案; 2、质量手册对人员职称和工作年限未作出规定; 3、内审员数量不符合考核办法要求; 4、2019年内审要素未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100条内容,编号为D5760728T1201的样品无检测状态标识。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违反农业农村部8号条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责令改正。 |
22 | 江苏衡谱分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2020年7月搬迁,未及时办理变更及评审。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农业农村部8号条令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责令整改。 |
23 | 宝应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站 | 1、2019年统计直报未上报; 2、机构于2019年7月地址搬迁,未及时办理变更及评审。 | 违反163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七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农业农村部8号条令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责令整改。 |
24 | 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1、人员档案缺少技术档案。 | 违反农业农村部8号条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责令改正。 |
25 | 盐城市盐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无 | 实验室拆迁,已暂停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