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CNAS认可委给大家发布近期暂停撤销注销认可资格的机构名单。那么,到底哪些是红线,什么样的行为会被撤销认可资格呢?
这里划了11条红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会被撤销认可资格:
1. 被暂停认可的获准认可实验室超过暂停期仍不能恢复认可;
2
5月6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就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刚刚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两部规章。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市县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等人员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参与药品检查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瞄准国际技术前沿,以中国食品药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修定了CNAS-EL-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现将制定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修订稿)中明确:
对于跨省份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
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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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修定了CNAS-EL-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现将制定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机构和人员如有任何意见,请填写附件3《CNAS文件意
...[查看全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布,均于2021年6月1日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修正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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